钢结构检测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鉴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7 14:56   次浏览
一、加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重庆建筑加固钢结构检测成为建筑业中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

一、加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重庆建筑加固钢结构检测成为建筑业中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分支,因而对钢结构检测方法、材料与施工工艺、加固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的研究,已经成为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必须对其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必须进行该领域的理论与实用的研究,提高本加固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钢结构检测工程设计,目前已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 702-2011)、《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 77:1996)、《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2004)、《钢结构检测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1992)、《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242:2008)、《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6:2003)(2007版)等标准规范,与钢结构检测工程设计配套的《钢结构检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的发布实施,为 钢结构检测工程进行有效监管、质量评定及验收提侠了重要的依据。
 
根据《钢结构检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2010)的要求, 钢结构检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实践表明,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愈明细,愈有利于正确评价工程质量。钢结构检测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应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钢结构检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3-1划分。
 
二、钢结构检测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钢结构检测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按下列规定: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帅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该加固项目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
 
3)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设计报告后,应指派其加固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办理有关建档和备案等事宜。
 
5)若参加质量验收各方对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有异议,应商请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三、钢结构检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钢结构检测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1)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以及加固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参与加固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加固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隐蔽工程已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了验收,并已形成验收文件。
 
5)设计到结构的试块、度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设计结构安全的检验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其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监理人员的认可。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9)加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四、钢结构检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备案
 
钢结构检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产品出厂一检查合格证和进场复检报告。
 
3)结构加固各工序应检项目的进场检查记录或检验报告。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加固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7)其他指定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五、检验批质量合格条件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子分项工程乃至整个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1)主控项目
 
1)主控项目验收内容:
 
①钢结构材料的技术性能与进场复检要求。如水泥、钢材的质量。
 
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缝强度。
 
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制之内。
 
2)主控项目的验收要求:主控项目的条文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测项目,是确定该检验批主要性能的主要依据。主控项目中所有子项必须全部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指标,方能判定该主控项目质量合格。反之,只要其中某一子项甚至某一抽查样本的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即行使对检验批质量的否决权。
 
(2)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验收内容: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对检验批质量有影响的检验项目,当其中缺陷(指超过规定质量指标的缺陷)的数量超过规定的比例,或样本的缺陷程度超过规定的限度后,对检验批质量会产生影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而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允许偏差范围,并有不到20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0700
 
②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
 
③其他_些无法定量的而采用定性的项目。
 
2)一般项目验收要求:一般项目也是应该达到检验要求的项目,只不过对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少数条文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一般项目的合格判定条件:抽查样本的80%及以上(个别项目为90%以上,如混凝土规范中梁、板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质量指标,其余样本的缺陷通常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个别规范规定为1.2倍,如钢结构验收规范等)o具体应根据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检验批的质量是否合格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的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从严要求是必需的。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质量合格的要求,除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符合要求外,其施工操作依据的技术标准尚应符合设计、验收规范的要求。采用企业标准的不能低于国家、行业标准。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情况,可起到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正常执行等作用。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只有上述两项均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质量方能判定合格。若其中一顼不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质量则不得判定为合格。
 
有关质量检查的内容、数据、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及结论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填写完整。
 
六、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条件
 
1.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析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因此,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分项工程是由其所含性质、内容一样的检验批汇集而成,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实际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汇总统计的过程,并无新的内容和要求;因此,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注意:
 
1)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漏验收到的部位。
 
2)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如砖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3)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根据《钢结构检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的要求,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七、子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条件
 
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善,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加以验收,尚需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关于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方法补救。
 
1.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在工程实际验收中,这项内容也是项统计工作,在做这项工作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1)要求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施工均已完成;核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2)注意查对所含分项工程归纳整理有无缺漏,各分项工程划分是否正确,有无分项工程有没进行验收。
 
3)注意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均按规定通过了合格质量验收;分项工程的资料是否完整,每个验收资料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填写是否正确;以及分项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等。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质量控制资料完善是工程质量合格的重要条件,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根据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的检查,着重检查资料的齐全、项目的完整、内容的准确和签署的规范。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实际也是统计、归纳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资料:
 
1)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资料,查对其是否完整。
 
有些龄期要求较长的检测资料,在分项工程验收时,尚不能及时提供的,应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补查。
 
2)检验批验收时,要求检验批资料准确完整后,方能对其开展验收。
 
对在施工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的资料归档审核。
 
3)注意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签字的规范性。
 
对于建筑材料的复验范围,各专业验收规范都作了具体规定,检验时按产品标准规定的组批规则、抽样数量、检验项目进行,但有的规范另有不同要求,这一点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时需引起注意。
 
3.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这项验收内容,包括安全检测资料与功能检测资料两部分。有关对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检验(检测)的要求,应按设计文件及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所作的具体规定执行。抽测检测项目在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在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检查各规范中规定的检测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测试,不能进行测试的项目应该说明原因。
 
2)查阅各项检验报告(记录),核查有关抽样方案,测试内容,检测结果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核查有关检测机构的资质,取样与送样见证人员资格,报告出具单位责任人的签署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验收是指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完成后,在前三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已完工部分工程的质量,采用目测、触摸和简单量测等方法,所进行的一种宏观检查方式。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是这次验收规范修订新增加的内容。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其检查的内容和质量指标已包含在各个分项工程内,对分部工程讲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验收,并不增加新的项目,只不过是转换一下视角,用一种更直观、便捷、快速的方法,对工程质量从外观上作一次重复的、扩大的、全面的检查,这是由建筑施工特点所决定的。在进行质量检查时,注意一定要在现场将工程的各个部位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实地操作,观察其方便性、灵活性或有效性等;能打开观看的应打开观看,全面检查子分部工程的质量。
 
对子分部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有以下三方面作用:
 
1)尽管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原来都经过检查与验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的变化、荷载的递增等,可能会出现质量变异情况,如材料收缩、结构裂缝、建筑物的渗漏、变形等;经过观感质量的检查后,能及时发现上述缺陷并进行处理,确保结构的安全和建筑的使用功能。
 
2)弥补受抽样方案局限造成的检查数量不足。
 
3)通过对加固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价,分清了质量责任,可减少质量纠纷。
 
八、加固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条件
 
参与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及人员,应该加以重视,认真做好子加固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把好加固工程质量关。
 
加固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总体上讲还是一个统计性的审核和综合性的评价。是通过核查子分部工程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功能检测资料进行的必要的主要功能项目的复核及抽测以及总体工程观感质量的现扬实物质量验收。加固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为:
 
1)加固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加固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加固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应在施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监理单位应填上核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给出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或“不完整”的结论。
 
3)加固分部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九、钢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
 
当钢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最基层的验收单位——检验批时就应发现并及时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检验批和相关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因此所有质量隐患必须尽快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强化验收”与“过程控制”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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