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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补强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0 13:30 次浏览
一、补强处理尽可能不改变构件外观,不改变原设计荷载条件,不减少结构层净高和使用面积,不增大结构原
一、补强处理尽可能不改变构件外观,不改变原设计荷载条件,不减少结构层净高和使用面积,不增大结构原设计配筋量。重庆建筑加固
二、补强材料有较好的抗老化、环保、防火性能,有较好的工程适用性。
三、补强处理范围仅限于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C30、实测强度C25的墙肢部位,梁板结构不用进行处理。
四、所选补强方法有利于方便施工、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有利于减少对社会的不利影响。
补强方案选择
传统的加固方法包括加大截面法、外包钢法、预应力法、改变传力途径法等,其中,加大截面法不符合本工程中的补强原则;
外包钢法,主要用于加固钢筋混凝土柱、梁、桁架弦、腹杆等,并且加固费用较高,需采用类似钢结构的防护措施;另外两种方法结构处理复杂,不适合于该工程的加固。
粘钢法加固后对原结构外观和原有净空无显著影响,但加固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胶粘工艺与操作水平,适用于承受静力作用且处于正常湿度环境中的受弯或受拉构件的加固;
碳纤维布加固法,其强度高,脆性破坏的危险性大,另外受变形协调原理制约,碳纤维的变形须与构件内的原有的钢筋变形协调,因而其强度高的特性并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